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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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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交通广播(jiāotōngguǎngbō)记者 李鹏

为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(de)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(zǒujìn)隆昌路一中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一场(yīchǎng)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视频,向学生们展示了(le)(le)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(diàndòng)车的(de)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(fāshēng)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,并从(cóng)生理和心理角度阐述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(bù)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急反应能力、对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(xuānchuányuán)设置(shèzhì)了问答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知识向学生提问,学生们踊跃(yǒngyuè)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(tóukuī)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伤害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活动(huódòng)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热烈欢迎(rèlièhuānyíng)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的宣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。学生们也(yě)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(jiāotōngfǎguī),未满16周岁绝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(jiārén)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(qī)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监管(jiānguǎn)力度(lìdù),同时(tóngshí)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交通(jiāotōng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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