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检察院调研组到濮阳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和财产执行工作
河南省检察院调研组到濮阳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和财产执行工作
河南省检察院调研组到濮阳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和财产执行工作
2024年4月23日,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(gōngsù)。
你能想象吗(ma)?当你在考场上奋笔疾书时,同一考场的(de)考生却(què)使用看似常见的橡皮擦、计算器、中性笔、口罩、水杯等工具实施作弊行为,上演着(zhe)真实的“窃听风云”。去年,我办理了一起32人团伙犯组织考试作弊罪(zuì)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案件,参与作弊的考生超400人。依法严惩(yīfǎyánchéng)考试作弊犯罪,对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、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,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。
2022年11月,在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湖北宜昌考点,现场监考人员发现(fāxiàn)多名考生疑似作弊(zuòbì)并报案,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随即立案侦查。2023年6月,涉案人员陆续(lùxù)被抓获,我院第一时间依法介入引导侦查。通过阅卷,我们(wǒmen)就取证方面提出指导侦查意见,并跟进案件进展。2023年7月至10月,考虑到案情复杂、涉案人员较多,经与公安机关协商,我院分批批准逮捕(pīzhǔndàibǔ)了犯罪(fànzuì)嫌疑人刘某、叶某、杨某等人。
2023年(nián)10月,案件进入审查起(qǐ)(qǐ)诉环节,为了进一步还原案件事实,我对现有证据重新作了梳理,全面细致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经审查我发现,2021年,长期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的刘某、叶某、杨某等人,得知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等考试组织作弊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(kōngjiān)和丰厚的利润,便动起了歪心思(xīnsī),并逐步组建起专门从事考试作弊的团伙(tuánhuǒ)。这个团伙分工明确(míngquè),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,有人负责联系上线试图(shìtú)窃取试题及答案,有人负责购买或提供考试作弊的设备,有人负责从各地招揽考生。
从2021年起(qǐ),他们对外宣称提供多个类型考试的“VIP”服务,向每名考生收取2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费用,承诺不过全额退费。这种“VIP”服务涵盖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、计算机技术(jìshù)与软件(ruǎnjiàn)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个类型,覆盖湖北、云南、广东等多地考点。经过口口相传和熟人(rén)介绍,越来越多的考生找到他们。截至案发(ànfā),该团伙招揽、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超(chāo)400人。
大型(dàxíng)考试往往都会设置严格的入场安检流程、屏蔽(píngbì)仪器,这个犯罪团伙(fànzuìtuánhuǒ)是如何得手的?我和同事综合犯罪嫌疑人供述、证人证言等(děng)进行全面(quánmiàn)分析,进一步厘清了作案手法和案件证据,认为该团伙使用的作弊方法分为两种:一种是考前作弊模式(móshì),团伙成员(chéngyuán)事先联系上线提前获取考试答案(dáàn),使用特殊处理的纸张,将答案打印在准考证的背面(正面则正常打印)并发放给考生,考生佩戴专门的眼镜即可看见答案。另一种是考中作弊模式,团伙安排专人将装有针孔摄像头(shèxiàngtóu)的口罩、水杯(shuǐbēi)带至考场,拍摄试卷并传输至考场外由“枪手”答题,并借由考场附近搭建的信号发射塔传输答案,考生则使用带有解除接收信号屏幕装置的中性笔、橡皮擦等设备,接收考场外传输的答案。
出乎意料的是,我发现该犯罪团伙(fànzuìtuánhuǒ)使用的这些设备(shèbèi),有很大一部分(yībùfèn)是他们自行加工和改造(gǎizào)的。为了作弊成功(chénggōng),他们专门选择相对小型、偏远的考点,并在考试前组织集中(jízhōng)培训,教考生如何使用设备和逃过检查。经统计,2021年至2023年,该犯罪团伙在各地组织的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等多个考试中,向考生提供和使用各类作弊器材超1000件,违法所得超400万元。
我和同事通过细致审查,逐一查明主犯层级(céngjí)、涉案金额、招募(zhāomù)人员数量等犯罪事实,光(guāng)审查报告就写了380页、25万字。2024年3月至5月,我院分三批对3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(zuòbì)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,1名犯罪嫌疑人因(yīn)犯罪情节轻微、认罪态度较好且认罪认罚、全部(quánbù)退赃,我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该犯罪团伙为什么瞄准这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?经分析后我发现,这些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(zīgézhèngshū)含金量高,市场需求量巨大,就(jiù)国家一级(guójiāyījí)、二级建造师来说,考生如果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建造师的资质,就可以成为项目经理或挂靠其他建筑公司,进而能提高(tígāo)工资待遇;即使不能(bùnéng)通过,对(duì)考生而言也没有钱财损失,培训机构“不过退全款”的承诺消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。
为进一步净化教育培训行业环境,我院决定在提起公诉的(de)同时,对叶某等(děng)28人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——刑罚(xíngfá)执行完毕后三年或五年内不得从事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、培训、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,均(jūn)获得法院的支持。
2024年9月(yuè)23日,随着最后一份判决书的下达,叶某等21人被法院分别(fēnbié)以组织考试作弊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(pànchǔ)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七个月,各并处罚金10万元(wànyuán)至5000元,另外10人因犯罪情节轻微,分别被判处拘役、单处罚金。
当案件落下帷幕,我(wǒ)心中(zhōng)的石头也终于落地。这起案件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,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严格依法办案,对(duì)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。我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明白,作弊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,更是对他人的不公平。学习没有(méiyǒu)捷径(jiéjìng),试图在考试(kǎoshì)中投机取巧的人,往往只会步入歧途(qítú),远离理想的人生轨道。
(口述人单位:湖北省宜昌市(yíchāngshì)西陵区人民检察院)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